2024年8月7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691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未上釉地砖和面砖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维持2018年第124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27.7%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同日,阿根廷经济部还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釉面地砖和面砖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维持2018年第77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措施不变,继续对中国釉面瓷砖基于FOB离岸价征收27.7%的反倾销税,同时接受中国佛山骏景实业有限公司(FOSHAN JUNJING INDUSTRIAL CO. LTD.)提交的价格承诺。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阿根廷对华未上釉瓷砖、釉面瓷砖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4年8月7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691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未上釉地砖和面砖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维持2018年第124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27.7%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同日,阿根廷经济部还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釉面地砖和面砖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维持2018年第77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措施不变,继续对中国釉面瓷砖基于FOB离岸价征收27.7%的反倾销税,同时接受中国佛山骏景实业有限公司(FOSHAN JUNJING INDUSTRIAL CO. LTD.)提交的价格承诺。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2024年8月7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691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未上釉地砖和面砖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维持2018年第124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27.7%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同日,阿根廷经济部还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釉面地砖和面砖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维持2018年第77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措施不变,继续对中国釉面瓷砖基于FOB离岸价征收27.7%的反倾销税,同时接受中国佛山骏景实业有限公司(FOSHAN JUNJING INDUSTRIAL CO. LTD.)提交的价格承诺。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