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有关产品技术质量标准管理的规定要求,宣传贯彻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不得无标生产。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宣贯和企业标准的制、修订以及贯彻工作;技术科负责国家、行业标准的宣贯和企业标准的制、修订以及贯彻执行,并对执行标准的检查和监督。
2、公司原材料、辅料、配套件以及产品加工过程中执行标准的类别:
(1)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由国务院主管国家标准的部门批准颁发,其代号分别表示为“GB”和“GB/T”。
(2)行业标准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主持审定并颁布实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表示为“GA”或“GA/T”,建筑工业行业标准表示为“JG”或“JG/T”,冶金行业标准表示为“YB”或“YB/T”。
(3)地方标准由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主持审定并颁布实施。
(4)企业标准,在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时,应技术科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并按规定在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备案,由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编号,其书写方式为“Q/RS”。
(5)为促进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可由技术科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内部标准,由总工程师批准,进行统一编号,其书写方式为“Q/RSN”。
3、技术质量标准的宣贯和制、修订:
(1)技术科负责原材料、辅料、配套件以及产品加工过程中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及有关资料的搜集、管理和服务工作。
(2)技术科负责根据国家标准工作方针政策,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组织本公司产品企业标准起草、审定及修订工作,质检科参与制订和修订企业标准工作。
(3)技术科在新产品开发之前,应搞好有关产品技术质量标准的调查,收集并总结市场上产品执行标准的信息及用户对标准的要求。
(4)当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发生修改换版或颁布新标准时,技术科以公司技术文件的名义下达贯彻实际新标准的通知,同时规定对旧标准的处理意见,做好技术标准的解释工作。
(5)技术科负责办理有关产品标准以及技术***等文献资料的管理和查阅工作,标准资料一律不外借。
4、技术质量标准的贯彻执行:
(1)供应科采购人员负责原材料、辅料、配套件等采购物资的技术质量标准贯彻执行,并提出修订意见。
(2)生产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负责产品加工过程中有关技术质量标准的执行,并提出修订意见。
(3)质检科负责严格按照有关产品技术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严把质量关,负责原材料、辅料、配套件等采购物资的进厂检验和产品加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和工艺监督,制止违章操作和防止废次品、不良品投入生产过程或流入下道工序,保证出厂产品质量。
(4)技术科应定期检查了解有关部门对标准贯彻执行情况和协助解决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
相关建材词条解释:
标准
读音:biāo zhǔn①衡量事物的准则:技术~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②本身合于准则,可供同类事物比较核对的事物:~音ㄧ~时。③指样榜;规范。杜甫《赠郑十八贲》诗:“士我百篇文,诗家一标准。”